守护安全的堡垒:民用爆炸物品仓库管理职责详解
一、熟悉民爆物品的性质、应急预案,遵守公司制度,持证上岗,按规定着装。
二、负责民爆物品出入库的信息录入验证、收存、发放;按规定正确收、存、发放,做到账物相符、账账相符,坚持“四不入库、四不出库”原则。
三、负责指挥装卸人员严格按照《危险物品安全操作规程》作业,严禁炸药、雷管混装混运;装卸完毕后,进行品种数量清点、输移交手续,并做好收发民爆物品的品种、数量、进出库时间、编码登记工作,防止电子信息异常采集入库。
四、雷管开箱必须在专门的开箱处开箱,开箱时严禁锤打、摔、撬,只能用专用工具进行开箱。
五、实行定时库内外巡查制,检查库内温湿度,作好记录。按规定采取措施,防止因温度、湿度过高而引起的民爆物品受潮、变质;严禁库区和库房有任何影响安全的作业行为,发现影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处置并上报。
六、入库信息采集完毕,及时将运输证、单位卡交到公司作信息上报,入库单据交公司作购进备案,运输证回缴公安机关。防止因人为因素发生单位卡被锁延误购进备案工作。
七、坚持按规定定置堆码,坚持先进先出,对库存民爆物品有效期不足三十日的,应书面报告部门负责人。
八、开库和锁库必须实行“双人双锁”制度,不许可一人掌管所有钥匙,单独开锁开库和锁库。
九、仓库保管员要坚守岗位,协助保卫人员做好安全保卫工作,严防民爆物品丢失、被盗或使库房受到破坏。
十、按时参加各级各类安全生产教育学习和培训;熟悉掌握发生事故后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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